“一带一路”国际日:盘点2025年中国在能源方面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相关举措
一、李强总理:G20当推动全球绿色能源合作,推进能源公正转型,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项目
11月23日,新华社发布了李强总理《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二十次峰会上的讲话》的全文,讲话中提到: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推进公正转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天然具有普惠公平的特点。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不仅将为人类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也将更好保障各国平等发展权利。二十国集团应当推动全球绿色产业合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促进相关技术、产品的自由流通应用。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合作,过去5年向世界提供的风电光伏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约41亿吨碳排放。中方愿继续以自身所能,为各国能源转型提供支持。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
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绿色产业、数字经济三大合作平台,以及科技创新、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三大合作中心,并在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见,加强绿色能源合作,已经成为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合作的重要领域。
1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白皮书中介绍:中国搭建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6大区域的能源合作平台,与34个国家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多年来,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承建清洁电力项目,有效推动了东道国能源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二十次峰会上的讲话
(2025年11月22-23日,约翰内斯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强
尊敬的拉马福萨总统,
各位同事:
很高兴出席二十国集团约翰内斯堡峰会。感谢拉马福萨总统和南非政府的热情接待和周到安排。
本次峰会的主题是“团结、平等、可持续”,其中“团结”被置于首位,这让人不禁想起二十国集团一路走来的历程。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暴露出全球经济治理协调不足,二十国集团机制应运而生。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机制升格为领导人峰会,带领世界经济走向复苏。不同地区、不同制度文化的成员携手同行,一次次攻坚克难,共促全球进步发展,其关键就在“团结”二字。
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上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分裂没有出路。当前,世界经济再次面临巨大挑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各种经贸限制和对立对抗增多。很多人在思考,到底是什么阻碍了国际社会的团结?综合各种分析,比较突出的有两点:一是各方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对差异如果不进行积极调和,就会带来矛盾和纷争。二是全球合作机制存在不足。特别是公平公正且具权威性、执行力的协调机制相对缺失,难以在更大范围形成共识和合力。二十国集团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之道,推动各方重回团结协作的正轨。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我们要坚持和衷共济。现在全球经济深度融合,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开放合作才能互利共赢。二十国集团应当坚定维护自由贸易,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方发布了“落实《二十国集团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中国行动”,支持减缓发展中国家债务,同南非共同提出《支持非洲现代化合作倡议》,还将设立全球发展学院,推动各国共同发展。
面对分歧矛盾,我们要坚持求同存异。各国在一些问题上有分歧是正常的,但这不应成为团结的障碍,更不能将其作为打压别国的借口。二十国集团应当积极寻找利益最大公约数,通过平等协商妥处纷争摩擦,推动解决各自合理关切。中方愿同各方加强战略沟通和宏观政策协调,巩固扩大共同利益基础。
面对治理困局,我们要坚持与时偕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重在顺应大势、守正创新。世界多极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二十国集团应当带头坚持多边主义,加快推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等机构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构建更加公平开放的国际经贸秩序。
各位同事:当前,气候变化、能源、粮食等多重挑战叠加,尤其需要国际社会以团结凝聚力量、靠协作破解难题。二十国集团应当发扬伙伴精神,展现更加积极的政治意愿,推动更为广泛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合力推动发展。
第一,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提升发展韧性。气候和生态问题关系全人类的长远发展,这些年全球极端天气等事件频发,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时间紧迫,任重道远。二十国集团应当秉持科学精神,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体现担当,抓紧行动。中国已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愿同各方加强“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内合作,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成果加快落地。
第二,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推进公正转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天然具有普惠公平的特点。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不仅将为人类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也将更好保障各国平等发展权利。二十国集团应当推动全球绿色产业合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促进相关技术、产品的自由流通应用。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合作,过去5年向世界提供的风电光伏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约41亿吨碳排放。中方愿继续以自身所能,为各国能源转型提供支持。
第三,加强粮食安全合作,保障稳定供应。现在全球仍有7亿多人面临饥饿威胁,必须采取切实行动为他们提供帮助。二十国集团应当推动优化全球粮食流通供给,构建大宗商品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开放、稳定、可持续的全球粮食市场,强化对粮食短缺国家的供应保障。同时,用好二十国集团农业部长会等平台,加强农业科技合作,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中方愿同各国一起推动落实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为抗击饥饿与贫困作出新贡献。
各位同事: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为世界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可能形成新的不平等和发展鸿沟。人类文明的进步,不仅体现在经济、技术的发展及物质的丰富这些方面,更应体现在让所有成员公平获得发展机会、享有发展成果。新技术加快了世界发展变化的步伐,但我们不能坐视同行的伙伴被远远落下,更不能利用新技术设置发展壁垒。二十国集团要负起应有责任,推动各方坚持开放共赢、机遇共享,努力提升世界各国人民福祉。
一是推进人工智能的普及应用与有效治理。人工智能发展依赖全人类的共同智慧,开放普惠是必然要求。二十国集团应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研发合作与成果共享,弥合智能鸿沟,完善治理规则。中国是人工智能技术主要的开源贡献国,欢迎更多国家加入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开放科学国际合作行动计划》等,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促进关键矿产的互惠合作与和平利用。这对关键矿产的可持续供应、维护全球资源安全至关重要。二十国集团应支持“联合国秘书长能源转型关键矿产小组”发挥积极作用,落实《二十国集团关键矿产框架》,推动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利益分配,更好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同时审慎对待军事等用途,防范安全风险。中国同有关方提出《绿色矿产国际经贸合作倡议》,欢迎各方积极参与。
三是强化对全球南方的发展赋能与民生支持。二十国集团应加大对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帮助,特别是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妇女、青年群体发展。中方愿同各方一道落实曼德拉湾目标,让更多青年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
中国人常说,众擎易举,独力难成。让我们团结一心、不懈努力,用实际行动为改革完善全球治理、共促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共创繁荣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
二、工信部部长李乐成:鼓励中国光伏、风电、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投资建设绿色能源项目
2025年12月1日,《中国日报》刊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署名文章,题为《加快中国制造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文章中指出:在全球气候治理深化和能源革命加速的背景下,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习近平主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中国经济发展范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制造业大国,以实现新型工业化为关键任务,把绿色低碳作为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解决方案。
加强绿色产业国际合作。中国制造将秉持共商共建原则,利用好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贸易、绿色标准等方面交流合作。鼓励中国光伏、风电、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投资建设绿色能源项目,推广绿色基础设施和交通解决方案。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国际公约履约能力建设。
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胡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全球能源绿色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当前,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从传统能源开发向绿色低碳转型延伸,加速迈入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习近平总书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共同指引下,中国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目标,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球绿色发展,坚定履行“双碳”承诺,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全球能源格局重塑,贡献了中国力量,提供了中国方案。
1.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构建开放共赢的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
“十四五”期间,中国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全方位加强绿色能源国际合作,持续提升全球能源治理能力,实现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能源合作,为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高质量完成了“十四五”构建开放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的目标任务。
(一)共商绿色能源合作新理念。中国倡导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锚定务实合作与绿色发展主题,广泛凝聚多边共识,先后与各成员国共同研究制定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原则与务实行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章程》《“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等重要文件,特别是《“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明确提出7方面11项重点任务的具体量化指标,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提供了科学清晰、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二)共谋绿色能源合作新图景。中国坚持“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合作思路,发挥在能源规划、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业链配套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共建国家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多位一体的能源转型解决方案。协助老挝、马来西亚、蒙古国、南非、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研究能源发展规划,全链条协同赋能沿线国家能源绿色转型。在实施过程中,尊重和支持共建国家自主选择能源发展路径,对中国经验进行有益吸收和本土转化,形成契合本国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的实践路径,显著提升合作规划的适应性与落地效果,取得良好示范效应。
(三)共建绿色能源合作新平台。中国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变革,不断丰富创新全球能源治理工具。在积极打造“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主场外交平台的同时,举办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发挥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和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大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新兴经济体合作和南南合作,不断深化区域能源合作。深度参与联合国、G20、APEC、IEA、IRENA、东盟、上合组织、金砖等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主动提出中国倡议,引领影响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四)共享绿色能源合作新成果。中国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一系列接地气、聚人心的民生项目,将能源绿色发展红利转化为共建国家民众触手可及的福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菲律宾“光明乡村”公益工程、阿富汗马扎里沙里夫配网项目、基里巴斯“光伏+直饮水”智慧能源项目等一大批绿色能源合作惠民生项目落地生花,助力所在国解决能源贫困问题,增强了沿线国家的经济活力,满足了共建国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积累绿色能源合作实践经验,打造全球能源合作新范式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当今世界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十四五”期间,“一带一路”能源绿色合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计划为根本遵循,在党中央顶层设计的指导与引领下,持续深化绿色能源等领域合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步形成了“以安全为基础、以转型为导向、以市场为驱动、以民生为目标、以规则为支撑”的有效路径,为推动共建国家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
(一)保障能源安全,共筑绿色能源韧性屏障。中国始终将保障能源安全作为“一带一路”能源绿色合作的根本前提。一方面,中国全面加强与重点能源资源国的“硬联通”,建立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东北、西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稳定运营,深化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合作,构建了进口多元、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切实提升共建国家在复杂国际环境下的能源系统韧性。另一方面,中国高度重视能源合作风险防范,引导企业增强境外投资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能源合作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夯实“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安全根基。
(二)推动转型发展,以绿色发展理念驱动能源结构优化。中国始终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全过程。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绿色能源项目合作,与科威特、阿尔及利亚、哈萨克斯坦等国签署了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直接投资超过1600亿美元,其中,绿色能源投资规模已超过传统能源。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项目、印度尼西亚芝拉塔漂浮光伏项目等标志性合作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显著提升了所在国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满足了当地能源绿色转型的迫切需求。同时,中国建成了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绿色产业链体系,深化与共建国家绿色产能合作,为全球贡献了80%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释放发展动能,激活经营主体参与的内生动力。中国始终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原则推进“一带一路”能源绿色合作。中资能源企业依托在技术、管理、人才、成本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深度参与共建国家绿色能源投资开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等环节,积极融入全球绿色能源产业链与供应链。同时,鼓励能源央企与民企携手“出海”,将央企的“稳”与民企的“活”有机融合,既激活市场活力、凝聚合力开拓全球能源合作新空间,又避免资源分散导致内耗、通过优势互补构建“1+1>2”的合作生态。推动中国能源企业在国际竞争形成更稳固的“组合拳”,通过协同输出技术、标准与服务,让“中国方案”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中释放出更大价值。
(四)共享中国经验,聚焦能源可及与民生福祉改善。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提升能源可及作为合作的重要着力点。在实践过程中,以东道国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结合东道国国情,开展差异化、务实的绿色能源合作,注重民生效益,统筹兼顾标志性项目和“小而美”民生项目。中国通过开展能力建设、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合作,积极为共建国家解决能源可及问题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推动绿色能源在偏远地区、薄弱环节普惠化覆盖,持续增进共建国家的民生福祉。
(五)坚持开放包容,推动规则共建与治理机制变革。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中始终致力于打造合作共建、规则共商、成果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一方面,持续推动规则标准“软联通”,不断深化与共建国家在政策对接、标准协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持续推动绿色能源规划、监管政策、项目管理等领域的制度协同和机制互通。另一方面,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2+6+N”能源国际合作机制,即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两大能源主场外交平台,发挥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上合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六大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作用,深度参与联合国、G20、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通过常态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对话,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不断拓展绿色能源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3.共迎绿色发展未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迈向绿色转型的新征程
(一)国家引领,构筑绿色能源合作顶层设计与国际治理新格局。顶层规划与设计是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需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兼顾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一是加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立足不同区域和国家的能源禀赋与发展阶段,协助沿线国家开展能源领域的系统性研究与规划,推动绿色能源在技术、产品、服务和标准体系等各环节的全链条合作。二是深化能源技术装备与规则标准对接,聚焦先进核能、智能电网、氢能、储能等重点方向,推动企业、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发、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支持沿线国家在绿证体系、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电力市场规则等制度层面实现衔接与合作。三是高质量运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提升机制化合作水平。持续办好“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及相关活动,推动发布高质量的能源合作倡议,依托合作网络及工作组的专业优势,深化政策沟通、技术交流、资金融通、智库研究、能力建设和项目合作,不断增强成员国的获得感、参与感。
(二)企业为主,打造绿色能源全产业链合作新生态。企业是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的市场主体和关键力量。面向未来,一是前瞻布局国际化发展战略,围绕个性化能源服务、AI、新能源项目建设与并网运维、智慧电网建设等重点方向,积极拓展双边、多边及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中国方案”“中国标准”“中国制造”在更多共建国家落地。二是秉持“合作共赢”理念,充分发挥能源央企的中坚力量、民营企业灵活高效的经营优势,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联合舰队”,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避免无序竞争。三是坚持企业本土化深耕,秉持“走出去,更要走进去”的理念,加快布局本地研发中心、生产制造基地和本地运营团队,健全属地合作伙伴体系,推动与东道国政府、企业的深度融合。
(三)智库赋能,推动政策沟通与民心相通并重。高水平智库是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的重要支撑桥梁与沟通纽带。在智库层面,应持续提升对外研究与公共外交能力,一是围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大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的研究,积极为东道国政府提供能源规划、政策衔接与机制设计等方面的智力支持,推动智库成果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精准对接。二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能力建设活动,依托多边平台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策沟通活动和专业化培训,培育具备全球视野和本地实践经验的能源绿色转型人才队伍,提升沿线国家的能源治理能力。三是讲好中国绿色能源故事,依托国际会议、智库报告、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系统阐释中国的能源政策、绿色发展理念与转型实践,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绿色发展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增强共建国家对绿色“一带一路”的支持,营造更加友好、理性的国际舆论环境。
四、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更好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快速发展
近年来,许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碳减排行动计划,并制定了宏伟的能源转型战略,但这些气候转型的行动需要巨额资金支持。目前许多国家主权债务风险上升,转型所需的资金缺口持续扩大。
联合国数据显示,发展中国家平均面临每年约4万亿美元的可持续发展融资缺口。同时,发展中国家亟须获得更多的融资和赠款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2009年以来,全球气候谈判设定了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的目标,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但到目前为止,这1000亿美元的目标尚未实现。
因此,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投资,势必带来大规模的项目落地,进而为中国绿色投资走向国际舞台提供更加丰富的发展场景,同时,也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作出贡献。特别是,在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持续变动和美国退出气候变化协议的背景下,推进中国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快速发展,正变得更为重要。
1.中国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潜力巨大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拥有发展清洁能源所需的水力、风力、太阳能等自然资源,在联合国气候发展目标倡议以及传统能源供应受阻的双重推动下,许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开发水力、风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近3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能源消费增长了868%,超过全球平均增速。阿根廷、巴西、塞尔维亚等国家均设定了碳中和目标。
未来,中国“一带一路”绿色能源投资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中国光伏技术创新持续发力,光伏成本得以进一步下降,并促进了光伏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除了可再生能源领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氢能、储能、公用事业级储能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市场,同样为中国企业带来了重要发展契机。在这些新兴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国企业将依托自身强劲的制造实力、有竞争力的成本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海外产能,进而推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绿色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中国绿色投资可以缓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融资约束。一方面,相比于传统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来说,“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对企业项目的支持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约束。
首先,亚投行、丝路基金等由中国和相关“一带一路”成员国发起并创立的金融机构已经为“一带一路”相关合作项目提供了海量的绿色投资。
其次,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参与建设的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为中国企业的绿色投资缓解了一定的资金压力。
最后,参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项目的企业在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促使银行业等金融贷款机构提升对企业的信任水平,并通过扩大贷款规模等措施进一步缓解相关企业绿色投资的融资约束。
2.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挑战仍存
第一,绿色标准不统一。“一带一路”中国绿色投资道路受阻,不利于为发展提供市场。当前,中国与欧盟是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两大重要市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同一项目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面临差异化的认定标准,这给部分投资主体的跨境投资活动带来了一定困扰。对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而言,中欧等经济体联合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该目录不仅能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操作指引,还可为持续推进多边绿色标准合作提供有益借鉴,更能为国家间的气候合作打造可参考的金融范本。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实际投资中的应用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对外的绿色投资项目。除了全球绿色标准尚未制定国际通用的规则之外,中国内部的绿色金融也缺少完善的指导体系。例如,中国企业尚未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披露制度,绿色项目认定标准不统一,金融机构间数据不互通等。
第二,一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可持续发展理念不足,经济发展基础较差。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大部分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支柱型产业主要以第一产业和污染较为严重的资源和人力密集型的第二产业为主,由于技术和发展理念的落后,经济的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部分国家除经济发展弱势外,还面临电力短缺。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部分非洲国家超过半数的人口仍处于缺电状态。
第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政治不稳定可能对绿色投资带来风险。“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需要沿线国家有较为稳定的政治局势以满足项目的筹备与建设。然而,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常遭受宗教或政局动荡的影响,中国的绿色投资可能面临不确定的政策因素,项目因此面临违约风险。即便政局较为稳定的国家,政府换届同样存在新任政府领导人不认可前任政府投资项目的情况,造成项目建设缺乏连贯性。
第四,“一带一路”涉及区域范围广,沿线各国国情和发展需求不尽相同。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等多个维度上差距较大。国家间协同发展难、出口标准不统一、需求差异大等问题,增加了中国境外绿色投资的难度。
第五,“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的不稳定性制约绿色投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作用。近年来国际地缘冲突频发,俄乌冲突以及中东地区的地区冲突爆发使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不仅面临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还面临国际政治中的战争风险。这些因素导致许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缺乏全力发展经济的意愿和国际环境,进而增加了中国新质生产力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广的难度。除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自身发展受限外,中国科技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环境挑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阵营通过贸易战和科技战等措施,限制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发展和国际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中国绿色投资在“一带一路”投资项目中的发挥增加了难度。
3.政策建议
第一,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完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制度支持,提高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水平,为绿色投资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国际上尚未建立全球统一的绿色标准,中国和欧盟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绿色市场,对于绿色标准和体系的构建具有较大优势。因此,中国应积极参与全球通用的绿色标准制定。在全球绿色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在制度体系构建和标准制定中把握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在国际标准的建立中,要尽快完善中国的内部标准和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评估制度以及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等,为中国绿色标准与国际社会绿色标准对接做好准备。其次,中国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应完善跨国投资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投资流程,以降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政治及环境风险。最后,中国应鼓励社会和其他国家的资金加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发挥多边合作的制度优势,扩大“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资金规模,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体系。
第二,优化“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项目和区位位置决策,降低绿色投资投产风险。由于大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均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且绿色发展的意识还未全面形成。因此,“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项目区位设定需同时考虑项目经济性和东道国区位优势,以最低成本促进“一带一路”国家的共同绿色发展。除考虑自然资源之外,还应重点评估东道国的政治及社会环境风险,避免因政治问题造成项目的不可持续,以及社会环境风险造成的项目成本不可控。
第三,中国企业应提高创新投入,加快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一是提升创新意识,培育企业内部创新友好氛围,鼓励员工发展高精尖绿色技术研发意识。二是采用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提高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引入国际先进管理模式以及人才,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第四,推动“一带一路”科技示范区建设。发挥“一带一路”中国绿色投资带动新质生产力输出的通道作用。探索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建设更密切的科技发展伙伴关系和科技输出通道,建立海外技术推广示范区,开拓海外绿色技术输出渠道和市场,为促进中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快速发展提供市场基础。
五、“一带一路”绿色合作:推动全球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2024年,世界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一年,全球多地出现高温热浪、严重干旱、致命洪灾等极端气候事件,气候变化挑战严峻性再次凸显。气候变暖对人类当代及未来生存与发展已造成严重威胁和挑战,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本文摘取《全球发展报告 2024 》一书中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行动共识的内容,供读者参考。
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把气候谈判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更好发挥国家自主贡献和全球盘点机制的作用,各缔约方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要充分反映第一次全球盘点要求、体现与全球温控目标的一致性。发达国家应在联合国主渠道下发挥表率作用,落实气候资金承诺,并尽力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加强技术合作,减少技术壁垒,促进低碳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应用。
发挥大国表率和引领作用。面对人类共同挑战,大国间应增强互信,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关键领域凝聚共识。设定具有雄心的气候目标,加速具体行动,特别是落实好切实可行和实实在在的合作计划和项目。加强大国间气候和经贸政策协调,在新技术合作研发上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全球南方”国家气候合作。深化南南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发展中国家要建立稳定的国内政策环境,制定明确的能源普及和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建立清洁能源定价体系,减少投资限制和障碍,提供透明的竞争机会,为吸引投资、培养人才、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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