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自发自用、风光制氢氨醇核发绿证不可交易
2025-04-14
创始人
6261次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代理机构在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委托下参与绿证核发所需计量及电量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也可按照绿证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代理绿证消费主体参与绿证交易。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委托主体绿证账户的相关操作权限将被冻结,委托主体账户中绿证相关操作,通过代理账户操作完成。以下核发不可交易绿证或不核发绿证。
对于源网荷储、风光制氢(氨/醇)、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包含多种发电类型、储能装置的一体化项目,项目业主应委托电网企业或其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其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单独装表计量。其中,风光制氢(氨/醇)、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配备储能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项目应对储能设施充放电量单独计量,现阶段未配置独立计量装置的,按项目上网电量扣减下网电量的原则核发绿证。
- 05-09习近平:中国新能源产业不存在所谓“产能过剩问题”!
- 02-13永安行:氢能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期
- 01-03华电取得首个绿氨掺烧项目
- 07-12内蒙古首套“出国”制氢系统正式产气 开启清洁能源国际合作新篇章
- 04-23北京首个纯氢供热示范项目每年可减排约90吨
- 09-1878辆“无锡造”氢燃料电池车交付投用
- 07-19全球首个万吨级风电制氢合成甲醇项目签约浙江
- 07-06河北省氢能产业创新联合体成立
- 03-03松下冷热电三联供氢能示范项目在锡启用
- 12-26氢能摩托车实现“水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