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

2024-04-28 创始人 1435次
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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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明确符合本法的能源定义: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并指出制定本法之目的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
现阶段,我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能源领域还缺少一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能源法,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氢所具有的商业价值着实可观,尤其是在推动各国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进程中,氢能更可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驱动各主要经济体围绕着氢能开发与利用的脚步不断提速。
从商业层面看,迄今全球已经启动的680多个大型氢能项目绝大部分都是由企业直接出资开发,包括埃克森美孚在得克萨斯州开发的全球最大低碳制氢设施、西班牙伊比德罗拉电力公司在普埃托里亚诺建设的欧洲最大工业用氢能工厂,法国企业Lhyfe正在筹建的全球首个海上氢气工厂等。
从氢能建设看,绿氢成为了各国一致性的开发重点。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案》提出为绿氢提供最高3美元/千克的税收抵免,而按照启动不久的欧盟绿色交易工业计划,欧盟创新基金将为绿氢提供8亿欧元的专项补贴。同时,日本也推出了2万亿日元的绿色创新基金用以建设大规模的绿氢供应链。
作为全球最大氢气生产国,我国氢能产业步入发展“快车道”。陕西研发首条氢燃料电池系统装配线,填补当地燃料电池系统生产的空白,产品性能全国领先;北京氢能产业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三级跨越,提前完成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的自主化应用;四川实现“制储运加用”氢能产业链全覆盖,不断拓展氢能在分布式能源、飞行器等领域的应用,打造“成渝氢走廊”……
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能源向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下,氢能产业已经成为当前能源技术变革的重要方向,要不断完善产业生态,形成“虹吸效应”,推动氢能产业强链、补链、延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