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部署绿色燃料,绿色甲醇与SAF拓展应用空间

2026-08-03 创始人 6807次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对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作出具体安排。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达到约1.5亿吨标准煤。

我国风电、光伏装机持续增长,如何把可再生能源用于电力以外的领域,成为下一阶段能源转型的重要任务。《规划》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替代传统能源,并将发展绿色氢氨醇、SAF等绿色燃料列入其中。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披露,截至2025年底,我国绿色甲醇产能约38万吨,绿氢和绿氨产能分别约25万吨、65万吨,三类产品产能均占全球一半以上。不过,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前仅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约1%。与项目规划规模相比,绿色燃料的实际消费仍处于起步阶段,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是影响项目投产的主要因素。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绿色氢氨醇的区域布局。东北地区将建设以外送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黄河“几字弯”、华北北部、天山北麓等地区,则侧重当地生产和使用。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将达到200万吨。

这些地区发展绿色燃料的条件各有侧重。东北拥有较为丰富的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也具备一定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基础,适合发展生物质气化耦合绿氢制甲醇。西北地区绿电资源充足,现有项目更多采用绿氢与二氧化碳合成甲醇路线。

资源条件并不直接等同于项目收益。部分绿色甲醇项目距离港口和主要消费市场较远,长距离运输会增加成本。原料能否持续供应、碳排放如何核算、产品能否获得国际认证,以及船东和贸易商是否愿意签订长期采购合同,都会影响项目投产后的经营情况。

SAF同样被列入此次规划。《规划》提出积极发展生物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液体燃料,推进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和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扩大SAF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相关安排覆盖原料收集、燃料生产和航空消费等环节,比此前单个项目建设或示范飞行的范围更广。

近期获批的吉林洮南绿氢耦合生物质绿色醇油一体化项目,体现了两类绿色燃料在生产环节的结合。项目规划年产20.83万吨绿色甲醇和1万吨SAF,配套建设生物质气化、电解水制氢、甲醇合成及SAF生产设施。绿色甲醇与SAF共用生物质、绿氢和合成气等原料及部分生产条件,有利于提高上游资源和公用工程的利用效率。

两类燃料面向的市场有所不同。绿色甲醇的主要应用包括船舶燃料和化工原料,国内已经开展多次船用绿色甲醇加注,但新增产能仍需解决跨区域运输、国际认证和长期订单等问题。SAF可以直接进入现有航空燃料供应体系,但成本明显高于传统航空煤油,国内使用规模还要看强制掺混比例、成本分担和减排权益核算等政策安排。

《规划》还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监测、统计和核算体系。随着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绿色甲醇和SAF项目将面临更加明确的认定和核算要求。下一阶段,行业关注的重点将从公布多少规划产能,转向多少项目能够投产、获得稳定订单并持续交付。


来源:绿能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