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份新能源和双碳重要政策汇总解读!
据部分统计,2026年6月份,国家和地方共出台了14项新能源和双碳领域的重要政策规定。国家层面聚焦跨区输电权试点、绿证全覆盖、消纳权重双考核、九大行业节能改造、新能源重卡推广、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非化石能源核算规则,强化储能、虚拟电厂、算电协同发展。地方围绕负荷响应、储能项目管控、调频市场、零碳园区、算力能源枢纽、电力交易机制完善落地细则,整体呈现出电力市场化改革提速、源网荷储一体化与绿电交易体系全面完善的发展趋势。具体政策如下:
01 | 国家政策 国家层面出台了7项重要的新能源和双碳政策。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 《指南》明确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认定方式:物理认定明确自发自用、绿电直连、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用电等直接纳入对应主体消费规模;交易认定区分可再生能源与核电,包括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两种认定方式,可再生能源以绿电、绿证交易为核心依据,核电以电能量交易为准,绿证需完成核销方可计入;分摊认定分为省间与省内分摊,对无法直接认定的剩余电量,省间分摊统筹考虑区域电力结构、电能量交易关系等开展,省内分摊按照统一的省内分摊系数开展。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在云霄直流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通知》。 6月1日起云霄直流落地全国首个跨南北电网输电权市场化交易试点,由两大电力交易中心联合运维,先开展月度及短期交易,打破通道行政分配模式,以竞价优化跨网资源配置。政策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匹配专属输电权,闽粤增量互送享有剩余容量优先使用权,其余跨区交易需竞拍输电权;报价区间25.6-100元/兆瓦・时,输电权费用、线损均由购电方承担,电量转让同步划转输电权。相关费用由闽粤联网公司收取,对半抵扣两省容量电费并疏导至工商业用户。
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30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到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达到20%左右;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固定线路短途运输电动化比例超过80%;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打造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3000个左右,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到18%;建立适应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配套服务、标准规范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多主体联动的推进机制。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开公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补齐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证核发政策缺口,实现绿证全覆盖。文件明确适用离网微电网、用户侧光伏、园区绿电直连等项目。电量分两种报送方式:电网统一归集无需企业申报,无电网计量则由业主自主报送并留存凭证五年。绿证分为可交易、不可交易两类,自发自用、离网电量核发仅自用佐证的不可交易绿证。主管部门全程监管,数据造假将受严厉处置,同时优先推进高耗能行业项目发证,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落地。
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十五五源储调节能力提升40%,2030年配网可承载 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新能源发电占比30%;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达 1.6亿、3亿千瓦,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超5000万千瓦。文件统筹多元储能建设与虚拟电厂规模化落地,严控电网安全,优化新能源产业链,推进 “人工智能+” 能源、算电协同布局。同时发展综合能源站、零碳园区等新业态,挖掘用户侧可调资源,围绕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搭建试验平台,加快前沿技术落地示范。
02 | 地方政策 地方层面共出台了7项重要的新能源和双碳政策。 6月2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到,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整合各类用户侧资源统一参与电网调节。用户侧储能、充电桩、工业可调负荷、智能微网等资源可通过直控或自主响应模式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形成可控可调资源。市场采用主体自主申报、价格与容量优先出清机制,区分直控、自控两类模式设置差异化报价上限,2026年首期分别为15、10 元/千瓦时,后续将根据电网调控需求动态调整限价标准。
6月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宁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储能仅在充放电期间参与调频辅助服务交易。为了保障储能稳定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设置单一储能AGC单元参与调频辅助服务荷电状态门槛值。调频市场实行日前申报、日内每15分钟出清并实时调用,全年不间断运营。服务商以AGC单元单独申报调频里程价与参与容量,报价区间5-15元/兆瓦,价格最小单位0.1元/兆瓦,容量最小申报单位0.01兆瓦。市场采用集中竞价,以调频里程报价除以综合调频性能指标得出排序价择优调度。当前调频与电力现货分开出清,后续将推进联合出清;企业名下多个AGC单元须分开申报,申报报价提前封存至运行日。
6月16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6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建设新型能源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6月23日,贵州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贵州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6月26日,河南省能源监管办、河南省发改委联合对外公示《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 《细则》长达107条,覆盖了交易品种、方式、曲线、约束、出清、结算、信息披露和风险防控等全链条。文件有三项创新:第一,丰富多年至日度多周期交易,实现每日均可开展远期电量交易;第二,新增滚动撮合模式,搭配竞价、挂牌、双边协商四类方式,实时匹配供需、连续形成电价;第三,取消固定分时电价标准,分时电价完全由市场形成,绿电溢价单独核算。同时设置签约刚性约束,合约规模绑定用户历史用电,限制电量倒卖,抬高售电企业经营门槛。
03 | 国际热点 6月2日,巴西国家电力能源局(ANEEL)在一次例行公开会议上批准了一项针对电池储能系统的监管规定。 根据该规定,巴西国家电力能源局(ANEEL)将把储能部署作为电力领域的一项独立活动进行监管,涵盖电网接入以及通过提供多种服务获得收益叠加——这些服务可应用于并网与离网设施,以及电网侧(FTM)和用户侧(BTM)场景。
6月12日,欧盟理事会就强化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方案达成共识。 方案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20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制成品(如汽车零部件、整车、家电等),并完善溯源核查与反规避条款,同步加速削减欧盟本土高耗能行业ETS免费碳配额,抬高境内工业碳排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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