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及双碳相关政策汇编(2026年7月)

2026-08-10 创始人 7126次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7月全国共发布能源及双碳相关政策39条。其中,国家政策8条、地方政策31条。具体如下:


——国家政策及要闻——


01|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车船税政策。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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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pdf

02|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要达到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达到20%左右。同时还提出,“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打造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3000个左右。”近两年,我国新能源重卡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交强险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重卡实现销量23.1万辆,同比大增220%,连续两年增速超过180%。2026年我国新能源重卡销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1-5月,全国新能源重卡实现销量10.2万辆,同比增长67%,市场渗透率30.9%。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计2026年全年我国新能源重卡销量有望达40万辆,继续维持高速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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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2《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支撑为重点,把节能降碳工作贯穿能源产供储销用各环节,深化化石能源行业节能降碳,扩大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规模,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强力支撑。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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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pdf

0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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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4《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pdf

05|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住建部等八部委印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指出,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统一信用监管规则,整治各地信用评价乱象,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类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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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5《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pdf

06|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村镇微能网试点,2030年底成熟模式在农村地区有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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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0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按照分阶段梯度培育要求,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做好标杆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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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7《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0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规划指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非电利用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可靠替代目标。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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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8《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pdf


——地方政策及要闻——


01|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规划》的通知

内容指出,2025年福建海上风电并网容量423万千瓦,2030年预计达到100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福建海上风电并网容量预计新增577万千瓦。优化海洋领域创新平台布局。高水平建设涉海全国重点实验室,创建海洋生物活性物质高效利用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加速释放国家深海微生物菌种库、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平台效能。集约开发海洋清洁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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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规划》的通知.pdf

0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河北省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

内容指出,经电网公司确认接入和消纳条件、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基本要件,纳入2026年河北省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共13个、192.9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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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关于发布2026年河北省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pdf

03|青岛市工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通知提及,其中关于发展目标提到,到2028年,全市动力/储能电池产业链规上企业突破50家,产值规模突破180亿元。负极材料全国市场占有率保持30%以上,电池PACK产能由目前的24.4GWh提升至80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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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青岛市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pdf

0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零碳工厂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在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条件相对较好的行业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管理模式,再向碳排放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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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甘肃省零碳工厂建设实施方案》.pdf

05|青海省发改委、西北能源监管局、省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

其中提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电价机制,支持可调节型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推动新型储能有序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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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5《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pdf

06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办法旨在全面规范省内虚拟电厂建设、运营、交易、安全及退出全流程管理以及加强抽水蓄能行业管理,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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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pdf

07|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山东省“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办法指出,到2030年,建成技术领先、生态完善、安全可控的智慧能源体系,健全算力电力协同机制,重点领域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打造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能源创新策源地与产业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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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7《关于深入推进山东省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pdf

08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到,容量电价按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税)执行,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满功率(即最大放电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陕西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为6小时。容量电价标准执行期限暂定3年,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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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09|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鼓励项目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减小系统调节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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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pdf

10|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公告》

公告显示,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技术经济领先、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坚持省市统筹实施”原则,通过竞争配置,遴选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促进海上风电项目规范有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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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关于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公告》.pdf

11|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强化源荷匹配。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并且在公共电网新能源弃电时段,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海上风电直连海洋油气平台、制氢氨醇、算力设施等项目的绿电直连上网电量比例可放宽至4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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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pdf

12|重庆经信委、重庆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

文件明确,对按照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建成投运的超充桩,给予3万元/桩的一次性支持。对建设运营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成的大功率充电枪给予25万元/枪一次性支持。按照放电功率对新建交流V2G桩给予100元/kW、直流V2G桩给予50元/kW、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给予50元/kW的一次性支持。其中,2027年、2028年支持标准按照每年10%逐年退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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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pdf

13|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应形成嘎查村集体经济,由嘎查村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群众公益岗、小型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临时救助;支持由于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就业较多、持续增收的产业;支持用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项目(含运维管护)和乡村治理项目;支持用于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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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pdf

1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到,直连方式分为并网型项目和离网型项目。其中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项目的内部。离网型项目的电源、用户、线路、储能等电力设施均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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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关于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15|郑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7年绿色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不断提高,绿色科技和低碳技术装备支撑全社会绿色转型的作用更加凸显,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产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左右。到2030年绿色生产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 关于氢能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清洁低碳氢产业,力争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百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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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郑州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pdf

16|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发布《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加快绿氢产业发展。布局建设氢氨醇一体化、氢能装备制造等项目,延伸贯通“绿电-绿氢-化工”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6万吨氢氨醇一体化、10万吨生物甲醇、民乐10万吨绿色甲醇等项目建设。培育引进航运燃料、己二酸、尼龙66等氢基能源产业项目,持续延长绿色氢基化工产业链,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推进碳资源捕集与“绿氢”融合,培育引进绿色甲醇生产项目。推动绿氢在工业、交通、掺氢等领域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合理布局加氢设施,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探索建设输氢管道,开展液氢储运示范,同步规划建设制氢、储氢、输氢配套设施。到2030年底,全市引进或培育氢能企业10家以上,制取能力达到1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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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甘肃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pdf

17|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补充修订内容》的通知

通知提及,关于独立储能电站参与一次调频辅助服务这块,重点更新内容包含有偿一次调频需求容量计算方式变更、动作速率K2值计算方式变更、结算K值计算方式变更、调频造假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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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7关于印发《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pdf

18|江苏溧阳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 的通知

方案提到,以溧阳市锂离子储能电芯及系统集群入选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溧阳市入选江苏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新型储能)为契机,立足电化学储能产业基础及发展优势,聚焦新型储能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按照规划引领、强化招引、狠抓推进、做优服务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8年,全市新型储能产业实现集群成链,新增规上企业30家,经济规模突破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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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pdf

19|山东省能源局正式印发《山东省新能源领域场景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依托鲁北区域未利用地,打造风光同场、储输并举、智慧调控、产业融合、生态友好的综合开发样板。推进鲁西地区陆上风电规模化建设,有序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风电场改造升级。布局钙钛矿电池户外实证基地,开展光电转换效率、运行稳定性、性能衰减规律及综合经济性实证测评,打造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构建从技术验证到产业转化、规模化推广的全链条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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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领域场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储能类型和装机规模,支持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接网模式。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在我市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单独设置,不纳入全市新能源利用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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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1|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到2026年底,完成涉路施工审批许可、新能源车充电桩报装等90项“一件事”落地,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平均办事时限、材料、环节“三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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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湖北省黄冈市推进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22|湖南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聚焦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大功率及V2G充电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行业共性技术瓶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对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领域承担国家关键攻关任务的企业以及面向全社会遴选入围的“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另外文件也提出:每年选择20个左右县市(不含市辖区)开展充电设施补短板行动,支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县市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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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2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23|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低碳零碳负碳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园区低碳零碳负碳建设项目、园区一体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其中零碳电力供应系统包括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园区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改造适配。零碳/近零碳设施体系则包括园区统一实施的近零碳建筑、零碳交通、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零碳/近零碳设施体系建设,鼓励园区对原有基础设施开展零碳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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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3《关于做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低碳零碳负碳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4|天津市工信局印发《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统筹京津冀电力市场容量需求与贡献,落实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政策,适时研究建立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推动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支撑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力争2026年底前进入模拟试运行阶段。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加强分时电价机制与现货市场的衔接,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引导需求侧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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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4《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pdf

25|福建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所有用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的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现阶段暂不限制电源与负荷的接线距离。项目应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若单个负荷分年达产、或多个负荷无法同期投产,应结合负荷投产时序匹配新能源、配套储能等设施建设规模。项目主责单位应强化运行管理能力,协同优化项目内部电源、储能等资源,做好应急场景下项目内部用电调节和有序供应的预案,并报送省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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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5《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6|宁夏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固原市2026年保障性并网绿电园区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指出,固原市2026年保障性并网绿电园区风电项目总规模100万千瓦。本次竞争性优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项目申报要求:本次竞争性配置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专项配套固原市绿电园区建设,选址布局于固原市各县(区)适宜区域,所发绿电优先保障固原市各工业园区提升绿电消纳比重。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项目申报方案应明确项目接网方案,明确拟接入的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线路工程距离等。项目须选用大容量、智慧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项目纳入建设规模后,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全容量并网前不得转让项目股权、资产、核准文件、配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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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原市2026年保障性并网绿电园区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pdf

27|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到,坚决防止“圈而不建”,有效盘活电网接入资源,保障优质项目落地。项目入库后应在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调整出库项目重新入库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实质性开工,在6个月内建成并网。库内项目按期无法建成并网的,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不低于30%,项目单位可于在库期满前2个月,向市能源局提交延期申请,由市能源局组织对项目建设进展严格初审,报省能源局复核。原则上库内项目仅可延期一次,电化学储能项目延期并网时间不超过6个月;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建设周期较长的储能项目,延期并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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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7《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8|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其中提到,接续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接续实施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20%(氢能货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持续推动“成渝氢走廊”提质扩容,分批次打造“川藏线”“成德眉资都市圈”“攀西雅成”“成德绵广”“成资自泸”“成遂南达”等绿色氢路,扩大氢能交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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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8《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pdf

29|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其中提到,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满足调度数据采集、监测范围和频率要求,能接受并自动执行有功功率控制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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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9《山西省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pdf

3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推动“风光水火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持续完善电力市场规则,强化电力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壮大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型专业化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全周期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拓展“绿电+先进制造业”、“绿电+氢氨醇”、“绿电+交通”等融合业态,扩大绿电直连规模,支持企业打通“绿电绿证交易+绿证核销认证+碳足迹核算”完整业务链条。拓展省级数字能源平台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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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0《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pdf

3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总要求,立足我省园区和农村屋顶资源丰富的实际,加大分布式光伏组织开发力度。区分工商业、户用两类场景,以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优先推进园区、整村户用、公共建筑和交通等领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同步配套建设电网和储能设施,确保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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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1《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pdf

来源:ZEA张家口能源产业发展协会